開創事業
創業及企業設立相關服務
共 1 項服務
促進縣籍青年留鄉返鄉就業學貸免利息
1.為鼓勵本縣青年返鄉、留鄉就業,並減輕青年就學貸款之還款壓力及負擔。
2.按季申請,按季核發,每人最高補助 24 個月。
3.利息補貼金額之認定,以向金融機構繳交利息之收據所列金額為準,不含本金、逾期利息及違約金。
2.按季申請,按季核發,每人最高補助 24 個月。
3.利息補貼金額之認定,以向金融機構繳交利息之收據所列金額為準,不含本金、逾期利息及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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