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及遷徙
住宅購買及搬遷相關服務
共 12 項服務
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
提供專業的申辦服務
即時處理
地政電子資料流通
提供專業的申辦服務
即時處理
地政電傳資訊系統
提供專業的申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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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執照及結構圖補發申請
服務摘要
1.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圖請至本處使用管理科臨櫃申辦 分機(04)7531212、75312313、7531217、7531218 2.提供原領建築執照結構圖說補發興建中建築執照遺失補發(需檢附登報作廢報紙) 3.興建中建築執照遺失補發(需檢附登報作廢報紙)服務窗口
建物所有權人或委託代理人申辦服務對象
一般民眾及公司行號申請說明
1.受理案件 2.向行政處申請調卷 3.請民眾至本府選擇所需文件 4.複印完畢後於本府上班日上午9點-12點,下午1點至4點於本府2樓建築管理科開單繳費。 備註:申請需要工本費費用如下(含紙本及電子檔掃描): 一、黑白:A1及A2每張收取新臺幣五十元,A3及B4每張收取新臺幣五元,A4及B5每張收取新臺幣二元。 二、彩色:A3、B4、A4及B5每張收取新臺幣三十元。應備證件
1.建物登記簿謄本(第一類) 或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 2.申請人及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需加蓋私章)。 3.申請人如為公司行號,需檢附公司登記資料(須加蓋大小章)。領件方式
於複印完畢後於本府上半日上午9點-12點,下午1點至4點於本府2樓建築管理科開單繳費處理期限
依檔案調卷時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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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領地政電子謄本
提供專業的申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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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土地有無套繪為建築基地或興建農舍之配合耕地申請
服務摘要
一、查詢土地有無套繪為建築基地或配合耕地 二、查詢結果不提供作為是否存在合法建築物、法定空地證明,與土地及建物買賣或法院訴訟之依據,不動產交易賣方應詳實提供土地申請建築之紀錄,不得以本查詢結果作為買賣之證明依據,該地號土地上是否有實施建築管理前之舊有合法建築物或本處未及登載之合法建築物,仍應依法令規定以事實認定。申請條件
土地所有權人服務窗口
建設處建築管理科應備證件
(一)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三個月內) (二)地籍圖謄本(三個月內) (三)所有權人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加蓋私章) (四)如有建物請附建物登記謄本及建物測量成果圖(三個月內) 備註:申請人如為公司行號,需檢附公司登記資料(加蓋公司大小章)服務對象
土地所有權人或代理人處理期限
14日內
即時處理
地政線上申辦系統
內政部地政司提供多項線上申辦作業服務,歡迎多加利用,以減少往返申請時程。
本服務項目為介接其他機關單位之線上服務,故未納入線上申辦送好禮活動項目範圍內,特此通知,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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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補償費保管款領款申請
服務摘要
申請彰化縣土地徵收補償費,已存入國庫專戶保管尚未歸屬國庫,且金額小於新臺幣10萬元以下並符合條件者,可透過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提供戶政國民身分證影像等應備文件,申請本服務。服務窗口
地政處地權科服務對象
徵收補償費應受補償人申請說明
一丶申請彰化縣土地徵收補償費,已存入國庫專戶保管尚未歸屬國庫,且金額小於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符合下列條件,可透過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提供 戶政國民身分證影像等應備文件,申請本服務,說明如下:(一)限徵收補償費應受補償人申請(法定代理人)
(二)無查封、假扣押、假處分丶禁止處分、他項權利或耕地三七五租約之情形
二、受理申請後,可線上查詢審核狀態如下:
(一)受理中
(二)電郵請申請人5日內補正中
(三)退件(有查封、假扣押丶假處分丶禁止處分、他項權利或耕地三七五租約之情形或逾期未補正者予以退件)
(四)完成申請
三、填寫申請表時,務必填寫徵收保管款字號(例如:114年123456號),若有申請填寫疑問,請洽04-7531537。
應備證件
1.國民身分證2.土地所有權狀或切結書
3.本人國內新臺幣有效存摺封面正反面影本
4.徵收補償費轉帳匯入受補償人帳戶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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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曾否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查詢申請
本服務項目為介接其他機關單位之線上服務,故未納入線上申辦送好禮活動項目範圍內,特此通知,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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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繳納證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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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焚毀、坍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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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設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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