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識別證申請

申辦導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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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6步驟,輕鬆完成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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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申辦內容描述

服務摘要

1.本府核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予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及本人之親屬,以一張為限。 2.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亦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偽造或冒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經查證屬實者;前述事項自查獲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申請核發,其涉有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3.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原因消滅時(如:戶籍遷出、死亡、證明失效、重新鑑定不符行動不便者、換車等)或補、換發,應主動將舊證繳還本府,本府於事實發生之次日起即註銷該證,不另行文通知。

服務窗口

1.本府社會處 身心障礙福利科 2.本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地址:田尾鄉北曾村福德巷343號,電話:8833263) 電話:04-7532367、7532366、7532376 傳真:04-7260227 聯絡人:李小姐、王小姐 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 信箱:ape0319@email.chcg.gov.tw

應備證件

1.換發者須繳回原舊證。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身障者印章、身障者身分證。 3.若汽車駕照、汽車行照非屬身障者本人,須為身障者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或與身障者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親屬,請檢附親屬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4.臨櫃申請者免附汽車駕照、汽車行照。(車種須為自用小客車或自用小客貨車) 5.受委託申請者需附身障者及受託者身分證及印章。

服務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

申請說明

1.臨櫃至本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或本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辦理(可當場填申請表)。 2.至戶籍地公所申請,函轉本府辦理後郵寄申請人。 3.郵寄申請(請附回郵28元) 。 4.線上申請(限初次申請案)。 ※非初次申請,但屬以下情形者,亦可以線上方式申請:(1)原停車證已逾期。(2)原停車證未屆期,欲申請之車輛與原證車輛相同者。(以上請先將舊停車證寄回,或於申請平台上傳切結 操作教學: (1)數位便民櫃台服務申請操作手冊 https://s.chcg.gov.tw/edesk1 (2)MyData雙重身分驗證教學 https://s.chcg.gov.tw/edesk2

諮詢電話

04-7532367

領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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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服務的申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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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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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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